中国兵工学会会士评定工作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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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士是中国兵工学会会员中最高层次的称号。为做好会士的遴选及评定工作,特制订本办法。 一、评定会士的目的: 为了鼓励广大会员不断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,学会给在兵器和国防科学技术领域中成绩卓著,学术上有高深造诣,并关心、推动学会工作的高级会员授予会士(fellow)称号。 会士每年遴选一次,每次遴选的会士名额暂不超过10人为宜。 二、会士评定工作委员会的设置: 学会设评定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委会),评委会在学会理事会的领导下,负责学会会士的评定工作,评委会委员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聘任,委员在任期内不得做为会士候选人的提名人或评议人。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,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会秘书处学会工作部。 三、会士条件: 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成就,热心于学会工作,具有正高级职称并有3年以上高级会员会龄的本会高级会员。 四、会士候选人的提名: 本学会会士均有权作会士候选人的提名人。 会士候选人由1名会士提名。由提名人和被提名人填写《会士候选人提名表》,并于每年6月底前寄送评委会办公室。 由提名人聘请3位会士(其中至少有2名是被提名人单位以外的会士)做为评议人。由提名人将已填写好的《会士候选人提名表》和《会士评议表》(以上两表均可从网上下载:www.cos.org.cn)分别寄送评议人。评议人依据《会士候选人提名表》提出个人意见,填写《会士评议表》,于每年8月底前寄送评委会办公室。 评议人的姓名与评议人的意见对外不公开。 五、对会士候选人条件与提名程序的审查: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会士候选人的条件与提名程序进行形式审核,符合条件与提名程序的,确定为正式候选人,将其名单及材料提请会士评委会评定遴选。 六、会士的评定与遴选: 评委会每年9~11月期间召开会议(评委2/3以上到会会议有效),对确定的会士候选人进行评定,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遴选,票数达到与会委员的2/3以上者当选;评议过程对外保密。当选者即为中国兵工学会会士并向学会常务理事会备案。 七、新会士名单的公布: 评委会办公室每年将新会士名单在《中国兵工学会会讯》和《兵工学报》上公布。 未被遴选为会士的候选人材料概不退回。 八、新会士的注册登记与发证: 由评委会办公室每年向新会士发出《通知》,办理注册登记手续,由学会工作部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新会士寄发《会士证书》。 九、会士候选人提名文件由会士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刷(中英文对照): 文件包括:《会士候选人提名表》1份;《会士评议表》3份。 凡有提名意向的会士每年4月底以前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函索会士候选人提名文件。 国内会员与通讯会员的会士候选人提名工作均按此办法执行。 十、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兵工学会秘书处。 附: 中国兵工学会会士评定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