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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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专业委员会、地方学会及有关单位: 根据《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》和《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细则》要求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、《细则》),第十一届“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”候选人推荐工作即日起全面展开。现将有关推荐候选人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候选人条件 科技奖授予从事兵器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、制造、教学、生产、管理和成果推广应用并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兵工学会会员,推荐对象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 1.在兵器和国防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管理等工作中有重大贡献,并取得了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; 2.提出新的学术思想、理论或见解,对兵器和国防科技发展有深远影响,并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,或填补国内空白; 3.在兵器和国防重大工程或重要装备研制中做出突出贡献; 4.在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中和其他兵器与国防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。 二、推荐工作要求 1.要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”原则,拓宽选人渠道,严格执行《条例》要求,保证推荐质量,将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; 2.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要负责对上报人选进行初评,原则上每个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限报3人;专业委员会上报的人员中,其挂靠单位的人选限报1人;未成立地方学会或地方学会活动不正常的地区的团体会员单位(由总会直接联系)限报1人;由会士或高级会员(5人以上)联名推荐的人选不受限制。 三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.《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表》(见附件1)一式十份,其中原件二份; 2.《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简介表》(见附件2)一式二份; 3.由会士或高级会员推荐的申报人除报上述材料外,还要报送由5名推荐人各自填写的《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(会士、高级会员推荐)》(见附件3)一式三份。(没有会士或高级会员推荐,此表不用填写) 4.有关附件材料一份,内容包括: ①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; ②主要科技成果目录; ③被他人引用的论文、专著证明材料; ④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; ⑤技术应用证明材料; ⑥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; ⑦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(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)等; ⑧其他材料。非学术性报刊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。 5.提供单位保密审查一份。 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,需要退回材料请注明。 四、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前,将书面推荐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中国兵工学会学会工作部(逾期不接收上报材料)。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中国兵工学会网站(http://bgxh.norincogroup.com.cn/)“组织工作”栏目下的“奖励评选”的文件通知里下载。 五、联系方式 联系人:乔丽 13552819070 孙岩 13811445562 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中国兵工学会学会工作部 邮 编:100089 电 话:010-68962962 E-mail : qiaoli@cos.org.cn 附件: 中国兵工学会 2024年3月26日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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